人们对军人和警察天生有一种崇敬感,因为他们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尤其是男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多少做过一些军人梦或是警察梦,出生于四川的小刘也是如此。
受各类警匪电视剧的影响,他从小就想要当一个威风凛凛的警察,在他看来一个好警察必须要有好枪法,才能在关键时刻制服犯罪分子,因此他从小就热衷于练枪。
不过在我国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枪支进行破坏活动,枪支弹药是被严格管控的,除了国家允许的部门和相关单位,其他社会人员是禁止持有枪支弹药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教育,持枪违法这一条规定已经深入人心,小刘的父亲老刘也是深知这一点的,也教导过小刘。他们都不是胆大妄为,敢挑战法律的人,所以小刘买到的都是玩具枪。
展开剩余78%老刘的曾经也有过军人梦,而且玩枪在男人眼中也是很有男子汉气概的一件事,所以他对儿子的爱好十分支持,小刘想要什么样的玩具枪他都会满足。小刘的亲戚朋友也知道他醉心玩具枪,逢年过节或是过生日的时候,都
给他
送玩具枪。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刘家里俨然成了一个玩具枪收藏店,但小刘收集枪的爱好依旧没有停歇。长大后一般的玩具枪已经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他开始关注仿真枪,经常去公园或是游乐园的射击项目练习枪法,技法纯熟后,几乎百发百中,导致老板一看到他去就推脱说没子弹了。
没得完了以后,他就想要自己弄几把仿真枪来练习,不过对于仿真枪国家的管理也是十分严格的,毕竟枪支是属于杀伤力较大的器械,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生命。
根据仿真枪的认定标准,符合《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外形与枪支相似,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的,才会被鉴定为仿真枪。
且我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一旦发现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小刘就是一个不幸的例子。
他初中毕业后,没考上好高中,就辍学了,因此法律意识淡薄。他从小就买玩具枪,在他看来仿真枪就是大人的“玩具枪”,因此16岁的他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仿真枪,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老刘也没读过多少书,只知道不能
买卖
真枪,不知道买卖仿真枪也是违法的,所以当小刘提出要买仿真枪时并未制止。当时商家提出要一次性购买20支才发货,一支1000多元,20支要3万多,刘家也不是富裕人家,一时间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也正是这个原因,小刘选择了外出打工,他知道父母也不同意,就想自己赚钱满足自己的爱好。两年后,他省吃俭用存够了钱,和商家进行了交易,一次性购买了24支。
但还没收到货就被警方逮捕了,因为他涉嫌走私武器罪。这可把刘家父母吓坏了,明明只是买“玩具枪”,怎么会是犯罪呢?他们一直认为警方搞错了。
枪是在海关被发现的,被藏匿在饮水机中,经过查验,24支枪支里,只有3支符合仿真枪认定标准,不具备杀伤能力。其余21支里有20支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被认定为真枪,另外一支无法鉴定归类。
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时小刘已经满18岁,所以一审时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结果一下来,刘家父母就崩溃了,他们清楚小刘卖这些枪并非为了危害公共安全,买之前他们也不知道是真枪,所以他们觉得太冤了。
小刘也不满这样的判决结果,于是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时法院认为证据清晰,量刑适当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老刘夫妇始终没有放弃为儿子奔忙,直到2016年震惊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案”被沉冤昭雪,他们再次看到了希望,请求重新审理小刘的案件。
后来福建省高级法院受理了小刘的申诉考虑到小刘购买的动机和他良好的认罪态度,加上他是初犯,时隔三年后法院酌情从宽处理,以走私武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和三万两千元罚款。
比起无期徒刑,这个结果已经让小刘一家喜极而泣。这个案件也警示我们,爱好可以有,但一定要谨慎选择,并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发布于:天津市